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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教发[2017]5号红谷滩新区首届区级学科带头人评选补充通知

发布者:管理员  时间:2018-10-10  


红教发[2017]5号

 

红谷滩新区首届区级学科带头人评选补充通  

 

区属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:

红谷滩新区首届区级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于2016年底正式启动,为了使本项工作更严谨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经过区教育中心班子成员会研究决定,特提出以下补充通知:

1、按照红谷滩新区首届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,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将参加笔试(占总成绩的40%)和面试(占总成绩的60%),并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序,按照各学段在职在岗教师100:1的比例评出首届区级学科带头人18人,其中学前教育1人,小学12人,初中5人。

2、红谷滩新区教育纪工委监督参与整个评选过程,由区评审小组对经过初审的参评教师的所有材料进行复审,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参选教师名单,并进行公示,公示7天无异议后,通知参选教师准备笔试和面试。

3、笔试试卷按照学前教育、小学和初中三个学段命制试卷,试卷内容涵盖所在学段的教育学、心理学、教学理念和综合知识能力的考查。面试按照学前、中小学文科、中小学理科和综合学科进行分组,考查学科素养和综合能力。面试形式分三个内容:试讲(无生课堂,占面试成绩的70%)、技能展示(占面试成绩的20%)和知识问答(占面试成绩的10%)。

4、为了更好的完善教师队伍建设,形成我区完整的教师梯队,建立我区优秀教师人才库,同时为了更好的开展骨干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,拟从符合评选条件、且落选首届区级学科带头人的参评教师中择优评选10-12名区级骨干教师。

5、获得首届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(含特级教师和省、市级学科带头人),将于2017年教师节前进行表彰,一次性奖励5000元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2017年2月17日

附件下载: 红教发[2017]5号红谷滩新区首届区级学科带头人评选补充通知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