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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教发[2017]6号关于印发《红谷滩新区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者:管理员  时间:2018-10-10  

红教发[2017]6号

 

关于印发《红谷滩新区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》的通知

     

区属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,南昌凤凰城上海外国语学校:

现将文件《红谷滩新区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
 

附件:红谷滩新区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

 

 

2017年2月17日

 

 

 

红谷滩新区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

 

根据红谷滩新区《关于加快推进优质教育全覆盖,全面提升新区教育水平的实施意见》,为创新教育人才培养机制,充分发挥我区各级各类名师的引领、示范、辐射作用,推动我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,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搭建平台,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提升,特制定红谷滩新区名师工作室考核考核办法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    凡获得省特级教师、省学科带头人、省骨干教师、市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可创建名师工作室,经学校同意后,报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审批的名师工作室均可参加考核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考核内容分为自身建设、工作职能、工作业绩、成果展示四个方面。

(一)自身建设

1.工作室面向全区招收8—15名成员,其中农村学校教师不少于20%。

2.工作室有年度管理制度、工作计划和总结,有年度成员考核细则。

3.工作室有特色鲜明的成员个人发展目标和成长计划。

4.工作室开展的各项工作建立了评价反馈机制,并得到好评。

5.工作室开展的各项工作在各级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。

(二)工作职能

1.工作室经常组织教育教学研讨活动,每学年成员间互相听评课至少10节。

2. 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送下乡或送教到校活动,每学年工作室在区级(含)以上送教累计至少5次。

    3.工作室成员共同参与,完成或正在进行至少1项市级(含)以

上课题,材料齐全,研究成果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推广。

    4.工作室成员积极承担区级(含)及以上教师的培训任务,每学年至少上2次观摩课或至少做2场教学讲座。

5.工作室网页运行正常,更新及时,定期上传文章,成员积极参与QQ群、微信等网络互动式研讨。

6.学校(单位)在教育经费中统筹安排工作室专项经费。

(三)工作业绩

    1.工作室领衔名师及成员教学论文等成果在市级(含)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每学年累计5篇以上。

    2.工作室创造了具有影响的特色经验,能以论著、公开教学、研讨会、

报告会、论坛等形式在区级(含)以上范围内介绍、推广。

3.工作室成员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有较大进步,取得了较好的成绩,并获得市级(含)以上荣誉称号。

4.工作室成员参加市级(含)以上组织的教学能力竞赛获奖。

5.工作室成员辅导他人参加市级(含)以上组织的教学能力竞赛获奖。

(四)成果展示

每年在全区进行一次工作室成果展示,做到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特色鲜明。

三、考核管理

(一)工作室内部考核为每学期期末,由工作室自己确定时间组织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报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研训科。每年由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研训科组织专家进行一次区级考核。

(二)区级名师工作室每年度考核一次,结果分优良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。各工作室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评选不超过30%的优秀。考核为优秀的,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进行表彰,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;考核为合格(含)以上的,将自动进入下一年度的工作室建设;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相应资格,且2年内不能重新申报考核。考核结果均反馈给本人及成员所在学校。

(三)经评估考核,获得区级“优秀名师工作室”的方可参加市级(含)以上评选,获得市级(含)以上“优秀名师工作室”的,将根据新区《关于加快推进优质教育全覆盖 全面提升新区教育水平的实施意见》的相关精神,对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其成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。

(四)工作室成员在区内送课,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认定为区级观摩课,颁发证书,并加盖送课的学校公章,方可有效。

四、保障措施

(一)切实加强名师工作室经费保障,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(学校)要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列出专项资金对名师工作室提供工作经费,并为名师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,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。

(二)区教育中心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划拨专项经费,用于奖励区级优秀名师工作室。

(三)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的使用权归工作室领衔人,所在单位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,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在管理期间定期组织经费内部审计。

 
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红谷滩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附件1:《红谷滩新区名师工作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》。

附件2:《红谷滩新区名师工作室名师申请表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2017年2月17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:《红谷滩新区名师工作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》

考核项目

考核内容

分值

得分

考核方式

 

 

自身

建设

(35分)

1.工作室面向全区招收8—15名成员,其中农村学校教师不少于20%。

5

 

查看工作汇报、计划总结、工作记录和实地查

看等

2.工作室有年度管理制度、工作计划和总结,有年度成员考核细则。

5

 

3.工作室有特色鲜明的成员个人发展目标和成长计划。

5

 

4.工作室开展的各项工作建立了评价反馈机制,并得到好评。

5

 

5.工作室开展的各项工作在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。

10

 

6. 学校(单位)在教育经费中统筹安排工作室专项经费。

5

 

工作

职能

(25分)

 

 

1.工作室经常组织教学研讨活动,每年成员间互相听评课至少10节。

5

 

查看工作报告、原始工作记录、资料以及访谈等

 

2. 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送下乡或送教到校活动,每年工作室在区级(含)以上送教累计至少5次。

5

 

3.工作室成员共同参与,完成或正在进行至少1项市级(含)以上课题,材料齐全,研究成果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推广。

5

 

4.工作室成员积极承担区级(含)及以上教师的培训任务,每年至少上2次观摩课或至少做2场教学讲座。

5

 

5.工作室网页运行正常,更新及时,定期上传文章,成员积极参与QQ群、微信等网络互动式研讨。

5

 

工作

业绩

(30分)

 

1.工作室领衔名师及成员教学论文等成果在市级(含)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每年累计5篇以上。

5

 

查看获奖证书、原始活动记录等

2.工作室创造了具有影响的特色经验,能以论著、公开教学、研讨会、报告会、论坛等形式在区级(含)以上范围内介绍、推广。

5

 

3.工作室成员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有较大进步,取得了较好的成绩,并获得市级(含)以上荣誉称号。

5

 

4.工作室成员参加市级(含)以上组织的教学能力竞赛获奖。

5

 

5.工作室成员辅导他人参加市级(含)以上组织的教学能力竞赛获奖。

10

 

成果展示

(10分)

每年在全区进行一次工作室有特色的成果展示,且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。

10

 

现场查看等

考核组签名

 

得分

 

 

附件2:红谷滩新区名师工作室名师申请表

姓    名

 

性    别

 

民族

 

出生年月

 

政治面貌

 

学历

 

职    称

 

教    龄

 

现任职务

 

申请学科

 

申请工作室名称

 

工作单位

 

联系电话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申报理由

(申报条件、所获奖励、个人介绍等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工作室

预期构想

 

 

 

 

 

: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学 校

意 见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盖章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月   日

区教育事业

管理中心意见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盖章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月   日

注:“申报理由”内容包括:师德表现、团队合作和刻苦敬业精神;主要工作成绩;本人教育教学特色或专长;获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等,可附页。  

附件下载: 红教发[2017]6号关于印发《红谷滩新区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》的通知.doc